3月19日,山东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
根据通知,本办法所称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,是指利用海 域、陆域开发建设的保障性并网项目,包括海上风电基地项目、 海上光伏基地项目、陆上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等。市场化并网项目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
根据文件,为保证客观独立性,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方式,具体组织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。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,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,其中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。
在竞配程序方面则采取公开或邀请等方式进行,对于采取公开竞配方式的,应发布竞配公告,公告应当载明项目的性质、数量、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竞配文件的办法等事项。
关于公开征求《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为规范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,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,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,我们研究起草了《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-4月18日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:
1.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:[email protected]
2.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:济南市旅游路28666号山东省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(邮编:250014)
电子邮件或信函请注明“《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建议”字样。
联系人:刘维卿,0531-51763662
附件:山东省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.pdf